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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 2024/1/16 20:27:14

更新:扬州安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发1.3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招标全球协调人

* 补充了招标项目的更多细节。 1月16日消息,扬州安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境外债项目全球协调人遴选公告。 为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优化债务结构、提升企业国际形象,扬州安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于近期发行境外债券。根据《扬州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行境外债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扬府办发〔2016〕119号),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境外债券的全球协调人。 ⼀、本期发债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安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遴选 2、债券品种:境外债券 3、发行规模:不超过1.3亿美元(或等值货币) 4、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或以外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并同时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备注:第1号:证券交易;第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债券发行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6、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拥有熟悉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需具有发行债券成功案例的经验; 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时间以债券发行文件为准)作为全球协调人(含联席全球协调人)成功发行中国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证明文件(提供Bloomberg(彭博)、华尔街交易员或DMI等机构统计数据,网络截图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机构概况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在江苏省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营业部)和扬州市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营业部)(需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债券承销业绩 (1)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全球协调人或联席牵头经办人或联席簿记人在境外协助国内国有企业发行一年期以上境外债券的相关业绩;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全球协调人或联席牵头经办人或联席簿记人在境外协助江苏省国有企业发行境外债券的相关业绩; 以上两项须提供Bloomberg(彭博)、华尔街交易员或DMI等机构统计数据,网络截图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期债券发行方案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当前市场形势分析;结合近期境外市场情况,准备本次债券发行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金额、发行架构、申报时间、执行计划、发行利率预估、募集资金用途等;提供本次债券发行的销售方案:包括销售策略制定及可能出现的发行利率、销售汇率等风险的应对及后续管理阶段工作安排及质量保证措施等。 4、承销费用报价 本次承销费报价,采用年化费率报价,年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35%(含)/年,投标报价(年承销费率)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本次承销费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中介机构费用,即申报材料制作费、全球协调人承销费、招标人境内外律师费、承销商境内外律师费、信托管理及付款代理费(含律师费)、审计机构费用、上市费、印刷费等完成本项目发行涉及的各项中介费用,但不包括备证费用(如有)、监管银行费用(如有)、国际评级费用(如有)、存续期兑付本息手续费。(不接受浮动报价)。若在中标后发行人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项目无法按约实施或需要单方面中止或终止发行,或最终未发行成功的,发行人无需承担支付承销费用等一切经济责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视同同意该内容。 5、专业团队及服务能力 (1)投标人为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组成员的履历和经验、组建的团队整体经验履历情况。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公司职务、工作经验、持牌情况,在团队中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以往境外债业绩等。 (2)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驻场服务承诺、本地化服务承诺等(提供服务承诺书并提供路线图加盖单位公章,以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分支机构办公地点为出发点) 6、内容与格式要求 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四、评审机制 1、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遴选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的中标机构。最终中标价为本次中标机构的有效投标报价。 2、本次遴选评审会不设现场述标环节,但投标材料需邮寄或现场提交,开标当日现场拆封。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或现场提交给招标联络人,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2月5日17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盖章,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并封面盖章。正副本内容若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六、保密义务 未经遴选人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邀请函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此次投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具体遴选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请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本次债券发行涉及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均由最终中标人统一协调、选聘,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最终确定。 八、遴选工作联络方式 联络人: 刘羽 联系电话:18168281068 邮寄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888号(星创天地520室) 招标公告详见“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