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德气体新股配售计划再次遇阻,贷款违约风险上升
开曼时间12月19日,两间分别由盈德气体(2168.HK)现任非执行董事Zhongguo Sun先生和Trevor Raymond Strutt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于盈德气体股份中拥有权益的实体(简称BBH及BTL),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呈交了一份单方面申请(即未对盈德气体进行任何提前通知而进行的单方面申请)。于香港时间2016年12月20日,盈德气体收到若干法院文件,其中包括,法院指令直至2016年12月29日(包含该日)或法院另行指令之日(两者较早时间为准),盈德气体不得:
i. 采取任何措施执行于2016年12月18日董事会会议上通过的决议,其中包括批准拟议配售(即向碧水源发行1.89亿股新股筹资5.98亿港元,用以偿还即将于2017年1月3日到期的7.14亿人民币离岸贷款的配售协议);
ii. 提前少于7个整日通知BBH及BTL而召开任何董事会会议;
iii. 发行任何类别的任何额外股份。
盈德气体表示,前述两位股东(Zhongguo Sun先生和Trevor Raymond Strutt先生)的行动将引致上述境外贷款相关的再融资风险,公司不排除该贷款协议项下重大违约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