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大新银行10年期NC5美元Tier 2定价T5+295bps,规模2.5亿美元
发行人: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Dah Sing Bank, Limited)
发行类型: 符合巴塞尔协议III、有到期日、Tier 2、次级票据
等级: 劣后于非次级债权人;优先于Tier 1资本工具及股本
发行人评级: A2 stable (穆迪) / BBB+ stable (惠誉)
预期发行评级: Baa1 (穆迪) / BBB- (惠誉)
格式: Regulation S (Category 2)
币种及规模: 2.5亿美元
期限: 10年期NC5(前5年不可赎回)
定价日: 2023年11月8日
交割日: 2023年11月15日
首个可赎回日: 2028年11月15日
到期日: 2033年11月15日
票面利率: 7.375% S/A 30/360
发行利差: T5+295bps
发行价/发行收益率: 99.413 / 7.518%
基准美国国债: T 4 ⅞ 10/31/28
基准美国国债价格/收益率: 101-11¼ / 4.568%
选择性赎回: 首个可赎回日及其后任何半年度利息支付日,发行人可以选择行权赎回,但须经金管局(Monetary Authority)事先书面同意
票息率: 首个可赎回日之前为固定利率,每半年支付一次;此后重置为新的固定利率,重置公式为“彼时美国国债利率 + 利差”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 发生“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后,票据将按金管局可能指示的幅度永久减计(全部或部分)利息和/或本金,或者,在没有此类指示的情况下,发行人应与金管局协商确定足以修复“不可持续经营事件”的减计幅度
不可持续经营事件: 金管局书面通知发行人: (i) 金管局认为有必要进行减计或转换,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ii) 有权机构认为有必要对发行人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
香港处置机制当局权力(Hong Kong Resolution Authority Power): 处置机制当局可以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票据进行注销、取消、转换或修订,或者更改票据的形式
提前赎回: 特定税务或监管事件发生时可以提前赎回,须经金管局事先同意
募集资金用途: 一般银行用途、其他公司用途
细节: 港交所上市;最小面值/增量为 US$250k/US$1k
适用法律: 英国法,但次级条款除外、适用香港法
清算系统: Euroclear / Clearstream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 & 联席账簿管理人: 花旗、汇丰 (B&D)
联席牵头经办人 & 联席账簿管理人: 花旗、汇丰 (B&D)、东方汇理银行、富国证券
ISIN: XS2701169901
TOE: 20:14 HKT
注:初始价T+325bps区域。
注2:最终订单超11亿美元(来自81个账户),投资者地域分布为:亚洲94%、离岸美国5%、EMEA 1%,投资者类型分布为:基金79%、银行/金融机构12%、私人银行5%、保险公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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