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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 2023/2/24 17:02:05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寻求发行30亿人民币境外债券(含自贸区债券),选聘1家全球协调人

2月24日消息,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2023 - 2025年境外债券(含自贸区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2023 - 2025年境外债券(含自贸区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发行主体: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 发行额度: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具体以监管部门相关文件批文的最终审批额度为准) - 资金用途: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存量债务再融资等合法合规用途 - 采购需求:选聘1家全球协调人组建承销团及项目工作团队,负责债券的发行策划(含发债方案设计、募投项目的确认等)、申报、审核、债券销售、发行定价、宣传、交割、协调或推荐相关中介服务及后续督导等全过程服务。 - 选聘家数:1家(最终中标全球协调人可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视情况选择具备境外债券承销资质的承销商共同组建承销团,上述承销商的选择需由中标全球协调人提出并经发行人同意后方可选定) - 债券期限与利率:不超过5年,发行利率为固定利率 - 承销费:按年化承销费率报价,总承销费率 = 债券实际发行年期 * 年化承销费率。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3%/年(发行金额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承销商如期成功发行外债,采购人依据发行规模一次性支付全部佣金(具体的拨付金额由届时的实际发行规模而定)若债券取消发行或发行不成功,采购人不支付承销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行债券本息实际兑付之日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申请人需为具有担任外债牵头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能力的银行或证券金融机构,具备香港证监会第1、4号金融牌照(第1号:证券交易;第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关于本次债券涉及中介机构费用的承诺函”,同意如本次债券备案登记不成功,相关中介机构费用的责任风险由全球协调人承担。 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外债权发行之全球协调人委任协议》)签订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项目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采购人处安排发行事宜,制定发行安排计划并通过,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采购人各项资料审核,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首期债券发行。由于中标人原因在前述时间内未完成的,中标人在逾期次日起60日内仍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发行工作全球协调人的职责和义务如下: 1. 为采购单位提供融资咨询服务;核查采购单位运营状况,包括公司运营资质、历史沿革、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对采购单位申请发行债券的项目进行筛选及确认;对采购单位发行债券的可行性提供建议。 2. 负责编制国家发改委的申报材料、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他债券发行主管机关要求的必要文件;协助发行人获得主管部门及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协助发行人与地方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 3. 负责发行材料的编制,配合采购人进行报批,组织承销团,发行本次债券和提供发行后的一系列相关服务。 4. 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发行方案,包括发行结构、资金用途设计、风险应对措施、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综合成本控制方案等;并统筹、协调、完成所有发行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交易文件和路演材料的准备、上市申请等等。 5. 负责统筹发债申报工作,包括制定详细的执行时间表,并以此跟进、协调可研编制机构、审计机构、国际及国内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人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度等。在所有主要工作中承担主导作用,推进项目执行。 6. 负责为采购单位选定债券发行工作涉及的中介机构,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协助采购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及服务合同另行与其他中介机构结算费用。做好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债券发行工作中涉及的所有中介机构的牵头对接协调工作,确保债券顺利发行。 7. 负责本期债券的整体销售、路演、簿记、定价、交易等全发行过程。 8. 负责债券发行后的登记、托管工作;完成债券交割结算,协助公司完成发行后发改委和外管局的备案工作,将募集资金汇入公司账户,完成本次债券发行。协助发行人完成资金汇集、外管备案登记、外债户开立、资金跨境回流、结(锁)汇、出境还款等全过程。 9. 作为发行人的评级顾问单位,协助发行人与国际评级机构持续沟通及联络,协助公司准备债券评级及跟踪评级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及提供应公司要求的所有与国际评级相关的其他服务(如需)。 10. 持续为公司提供公司要求的与外债相关的一切后续及其他的服务型支持。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7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时00分(不见面开标)(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或“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宁国市为安徽省辖县级市,由宣城市代管。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