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eS Bond您的债券工作台
菜单
← 返回上一页

资讯 · 2020/5/5 12:19:12

重庆能源集团:资产置换符合公司专注于核心能源业务并剥离非核心资产的目标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Chongqing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Co., Ltd.,“重庆能源集团”或“发行人”)4月29日公布了关于资产置换事项的自愿公告。重庆能源集团为美元债CQEnergy 5.625 03/18/2022的发行人。 公告全文如下: 重庆能源集团为重庆市国资委全资持有。根据重庆市国资委指示(i)发行人将收到重庆市国资委以重庆航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航发司”)特定股权形式的资本注入(该资本注入待工商登记)(“资本注入”),(ii)资本注入的同时,2020年4月28日,发行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定,将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巨能”)10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高速”),重庆高速为重庆市国资委全资持有(“股权转让”,与资本注入合称为“资产置换”)。股权转让完成以重庆市国资委审批等为条件。 通过资产置换,重庆市国资委旨在优化重庆市国有企业之间的资源配置,同时协助发行人实现长期目标,即通过剥离非核心资产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精简其核心能源业务。 资本注入及股权转让的详情载于下文。 资本注入 根据2019年12月30日发布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渝国资 [2019] 683号),重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重庆航发司30.90%股权(相应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34.16亿元)无偿转让给发行人(“首次注入”)。 随后,(i)重庆市国资委将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解决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收酉阳县政府工程欠款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国资 [2019] 684号)将其持有的重庆航发司18.10%股权(相应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20亿元)转让给重庆巨能(“重庆市国资委后续转让”),以及(ii)发行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指示将其持有的重庆航发司8.90%股权(相应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9.84亿元)转让给重庆巨能(与重庆市国资委后续转让合称为“后续转让”)。后续转让将帮助重庆巨能履行其未偿还的债务责任。 首次注入和后续转让都待完成工商登记。首次注入及后续转让完成后,发行人将持有重庆航发司22%的股权,发行人净资产增加人民币24.32亿元。 股权转让 2020年4月28日,发行人、重庆高速和重庆巨能签署《股权转让协定》(“股权转让协定”),将发行人持有重庆巨能10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重庆高速。股权转让完成以重庆市国资委审批等为条件。 股权转让符合发行人专注于其核心能源业务并剥离其非核心资产的目标。 资产置换所涉标的资产背景 重庆航发司 重庆航发司于2003年4月1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96亿元。重庆航发司主营业务包括水力发电、销售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和电子仪器,以及电力技术谘询。截至于2019年10月31日,重庆航发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59.02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8.4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10.5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0.49%。截至于2019年12月31日,重庆航发司年营业收入约人民币8亿元,年净利润约人民币1,400万元。 重庆巨能 巨能公司于2000年8月2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6.14亿元。重庆巨能主要从事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监理和房屋建筑、隧道、桥梁、公路、铁路等工程施工。截至于2019年12月31日,重庆巨能资产总额人民币222.77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98.25亿元。 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资产置换后,尽管(由于发行人所持有的每家公司股权百分比的差异)重庆巨能的财务贡献先前在发行人集团财务报表中并表,而重庆航发司的财务贡献将不会在发行人集团财务报表中并表,发行人的净资产与之前保持相似水准。由于发行人将通过重庆市国资委的资本注入中获得财务支持,资产置换将减少发行人负债,并帮助发行人实现通过剥离非核心资产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精简其核心能源业务的长期目标,发行人预计将从中获益。 发行人的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置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及本债券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置换的影响,并根据法律法规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资讯披露义务。 来源:港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