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盛唐投资控股集团拟发境外债券,规模不超过0.64亿美元等值,比选发行人及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
3月14日消息,安庆盛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选取2023年境外债券发行人及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安庆盛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0.64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现面向全国比选发行人及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各一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书及在香港律师会官网登记证明,并且具备相关业绩: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参与已完成的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债券业绩情况及相应证明文件(募集说明书截图)。
拟发行债券情况:
1、发行主体:安庆盛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发行额度:不超过0.64亿美元(等值)
3、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
4、资金用途:拟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下午17:00(现场递交或邮寄)(详见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每位响应人仅可对发行人或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其中一项进行响应,不得同时响应两项,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本次比选分别选取发行人及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报价最低者,若出现最低报价不止一家时,优先选取业绩期内承做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债只数多者。
安庆盛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安庆市民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由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由安庆经开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最终由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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