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与银团签署《展期函》,将并购贷款展期不超过一个月
天齐锂业(002466.SZ)12月1日公告,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与银团已签署《展期函》,银团同意将18.84亿美元贷款自到期日起展期至以下日期之中的较早者:(1)2020年12月28日;(2)银团代理行确认签署的《修改及重述的贷款协议》生效。《展期函》项下的展期将在银团代理行书面告知银团和公司其已收到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签署妥当的担保、保证确认及补充函、相关公司授权文件等时生效。同时,公司须在2020年12月10日或之前按现行适用利率支付相关贷款人要求的未付利息等。
公司与银团正在就《修改及重述的贷款协议》的关键条款进行进一步积极磋商,如本次《展期函》项下的展期生效条件不能成就,则并购贷款无法展期至2020年12月28日;如最终未能签署《修改及重述的贷款协议》,则前述并购贷款的进一步展期无法完成,可能导致并购贷款违约,进而引发债务交叉违约等风险;并引发罚息、违约金和滞纳金等支付义务,也可能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或处置等风险,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和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前,2018年10月26日,天齐锂业及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1 Pty Ltd.(以下简称“TLAI 1”)、Inversiones TLC SpA(以下简称“ITS”)与跨境并购银团签署了Syndicated Facility Agreement(以下简称“《境内银团贷款协议》”)等文件,由TLAI 1向银团借入贷款25亿美元(下称“境内银团贷款”)。其中:(1)A类贷款13亿美元,贷款期限1年,到期后可展期1年,自正式放款的当日2018年11月29日起算;(2)B类贷款12亿美元,贷款期限3年,到期后可展期1年,展期期限到期后,可再次展期1年,自正式放款的当日2018年11月29日起算。
2018年10月29日,天齐锂业、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2 Pty Ltd.(以下简称“TLAI 2”)、ITS与跨境并购银团签署了Syndicated Facility Agreement(下称“《境外银团贷款协议》”)等文件,由TLAI 2向银团借入贷款10亿美元(以下简称“境外银团贷款”,与境内银团贷款合称“并购贷款”)。贷款期限1年,到期后可展期1年,自正式放款的当日2018年11月29日起算。2020年1月,公司已使用2019年12月配股募集资金提前偿还境外银团贷款本金约4.16亿美元,剩余境外银团贷款本金为5.84亿美元。
截至公告日,境内银团贷款项下的A类贷款13亿美元和境外银团贷款余额5.84亿美元,合计18.84亿美元已到期。
来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