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誉常青授予上虞国资《可持续融资框架》“良好”第二方意见
1月23日,惠誉常青已就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上虞国资) 的可持续融资框架出具第二方意见。上虞国资可在该框架下发行绿色、社会责任或可持续发展债券。惠誉常青认为,上虞国资的可持续融资框架符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 (ICMA) 制定的《绿色债券原则》、《社会责任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惠誉常青评定该可持续融资框架为“良好”。
上虞国资是中国绍兴市上虞区的国有资本管理企业,也是该区最大的政府相关企业。截至2022年末,上虞国资的总资产达1,778亿元人民币。上虞国资透过旗下多家子公司开展多元化经营,主营业务包括商品贸易与销售、服务提供、工程建设、供水和污水处理以及房地产销售。惠誉常青认为,上虞国资的大部分业务旨在为上虞区的居民提供不可或缺的环境及社会服务。
在此框架下发行的可持续发展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可用于一个绿色募集资金用途类别 (可持续水资源与废水管理) 及三个社会责任募集资金用途类别 (可负担的住宅; 可负担的基础生活设施; 以及食品安全和可持续食物系统) 下的项目。惠誉常青认为,该等类别下项目为符合《绿色债券原则》与《社会责任债券原则》的绿色和社会责任项目。
惠誉常青认为,所有合格项目均创造正面的环境或社会效益,或两者兼而有之。可持续融资框架下的合格绿色项目在防治污染以及减轻洪灾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合格社会责任项目则在扶贫、提高流动性、改善生活质量和保障粮食安全 (尤其是针对框架定义的目标人群) 等方面成效卓著。
来源:惠誉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