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千鹤湖投资控股集团2024年离岸债券项目(最高10亿人民币等值),招标全球协调人
3月13日消息,江苏千鹤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离岸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千鹤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离岸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
2、招标需求:江苏千鹤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离岸债券发行,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债券品种:中长期离岸债券或其他外债。
4、发行规模:不超过(含)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实际申报发行金额为准)。
5、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
6、最高限价: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发行债券融资规模的1.7‰/年。如超过该费率范围,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为止或招标人终止本项目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内地或香港等地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作为海外债券承销资格的承销商,具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被香港证监会处罚而导致影响本次债券承销的书面说明;(需出具盖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境外债券承销业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境内监管机构给予市场禁入或限制经营的情形的书面说明(需出具盖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若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一家主承销商+N家联席承销商组成(且联合体成员(含主承销商)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主承销商,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3月13日-3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15862057287)缴纳工本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或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报名邮箱973844655@qq.com报名,售后不退。
方式:现场或邮件。
工本费汇款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城南支行
账号:1260018800002509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3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幸福大道16号)开标一室
2、开标有关信息:
时间:2024年3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幸福大道16号)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缴纳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2、质疑:在知道或者应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本公告在江苏千鹤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千鹤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1061888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5862057287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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