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同意按面值之101%完成美元债收购要约,前提是清盘呈请被法院驳回
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山水水泥”)9月20日夜间宣布,于2018年9月20日,为完成于2020年到期的7.5厘优先票据(Shanshui 7.5 03/10/20,“2020年票据”)之收购要约,山水水泥已与数名2020年票据持有人(“同意票据持有人”)订立重组支持协议(“重组支持协议”)。
于2016年1月14日,山水水泥发起收购要约,借以按面值之101%回购2020年票据(“收购要约”)。本金总额484,971,000美元的2020年票据已被提交(“已提交票据”)。于2016年6月至10月期间,山水水泥回购了73,473,106.50美元的已提交票据。
于2018年8月6日及2018年8月30日,山水水泥为达到(其中包括)完成收购要约之目的已订约发行本金总额531,600,000美元的可换股债券。尽管如此,于2018年8月30日及2018年8月31日,山水水泥的少数股东天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天瑞”)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院”)提呈对山水水泥进行清盘的呈请(“呈请”)。于2018年9月6日,天瑞就向山水水泥委派共同临时清盘人向开曼群岛大法院作出申请(“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有关呈请及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的聆讯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及11日。呈请及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被驳回前,山水水泥不得动用发行可换股债券所筹集的现金来完成收购要约。
根据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山水水泥及同意票据持有人同意反对呈请及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山水水泥同意于法院作出驳回呈请及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的最终决定后10个营业日内按面值之101%加截至付款日期的应计利息(减已回购金额及超额支付利息 [于本公告日期为8,980,046.35美元] )完成收购要约,同时票据持有人同意,除非重组支持协议终止,否则彼等不会强制执行彼等于规管2020年票据之契约项下的权利。
山水水泥董事会主席常张利先生称:“我们很高兴获得同意票据持有人的支持。山水水泥致力于恪守其回购2020年票据之承诺。近期发行可换股债券后,山水水泥拥有完成回购所需资金。我们将敦促其他已提交票据持有人加入重组支持协议。重组支持协议倘获实施将使山水水泥能够专注于进一步改善其日常业务运营,且不会出现中断,对山水水泥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华尔街交易员的数据显示,昨日(周四)收盘,Shanshui 7.5 03/10/20的中间价在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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