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发展7.8% 2027年点心债增发1.54亿人民币,增发价100
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0111.HK,“信达国际”或“公司”)9月26日公告,于2024年9月24日(交易时段后),信达国际经经办人认购发行人发售之新增债券 BZDev 7.8 08/12/2027 (XS2861551542),有关指令已于2024年9月24日(交易时段后)获确认,而认购总额为人民币28百万元(相当于约30.8百万港元)之新增债券已分配予信达国际,代价为约人民币28.27百万元(相当于约31.10百万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
信达国际融资(信达国际的附属公司)是本次发行的经办人之一。
【新增债券之主要条款】
发行人: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债券: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54百万元于2027年到期之7.8%债券(待符合若干条件后,将于可替代日期与原有债券合并并形成单一系列)
原有债券:于2024年8月12日发行之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38.7百万元于2027年到期之7.8%债券
信达国际之认购总额:人民币28百万元(相当于约30.8百万港元)
发行价:新增债券本金额之100%加上应计利息(自2024年8月12日(包含在内)起直至但不包括新增债券发行日期)
形式和面值:新增债券指定面值为人民币1,000,000元,倘超过该面值,则为人民币10,000元之倍数。
新增债券之发行日期:2024年9月27日
到期日:2027年8月12日
利息:债券将自2024年8月12日(包含在内)起按年利率7.8%计息,每半年支付,自2025年2月12日起于每年的2月12日及8月12日支付。
地位:新增债券将构成发行人之直接、无从属、无条件及无抵押责任(受限于条件),并在彼此之间于任何时候享有同等地位及概无任何偏好或优先权。发行人于债券项下之付款责任须于任何时候最少与发行人所有其他现有及日后的无抵押及无从属责任享有同等地位,惟适用法律法规所规定之例外情况除外。
最终赎回:除非债券先前已获赎回或购买及注销,否则其将于到期日按本金金额赎回。
相关事件赎回:于发生控制权变更或无登记事件(定义见条件)(各为一项“相关事件”)后的任何时间,债券持有人将有权选择要求发行人于认沽结算日以其本金额100%(于控制权变更事件赎回情况下)或以其本金额100%(于无登记事件赎回情况下),连同应计及未付利息(直至但不包括该认沽结算日)赎回该债券持有人之全部(而非部分)债券,于条件中进一步详述。
税务原因赎回:倘若干变动影响中国税务,则发行人可于任何时候选择以其本金额(连同截至但不包括指定赎回日期之应计利息)赎回全部(而非部分)债券,惟须向债券持有人发出不少于30日但不超过60日之通知(该通知应为不可撤回),并向主要付款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于条件中进一步详述。
额外发行:发行人可不时在未经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创设及发行在各方面与债券条款及条件相同的额外债券。
上市:新增债券将以债务证券形式向MOX申请上市,并仅允许MOX专业投资者买卖。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