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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 MANDATE · 2021/3/9 10:39:37

浙江海港集团拟发美元债券,电话会议3月9日起召开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Zhejiang Provincial Seaport Investment & Operation Group Co. Ltd.,穆迪:A1 Stable,简称“浙江海港集团”或“担保人”)已委任中银香港、国泰君安国际、华侨银行、渣打银行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以及委任法国巴黎银行、星展银行、海通国际、工银国际担任联席账簿管理人,于2021年3月9日,面向亚洲和欧洲固定收益投资者召开连串电话会议。 视市场情况而定,公司可能随后发行Reg S、美元计价、高级债券。 倘若最终发行,债券的发行人为浙江海港国际有限公司 (Zhejiang Seaport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浙江海港集团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并由浙江海港集团提供担保。债券预期发行评级为A1(穆迪)。 公司官网的资料显示,浙江海港集团2015年8月组建成立,是国内第一家集约化运营管理全省港口资产的省属国有企业。2016年11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浙江海港集团与宁波舟山港集团按“两块牌子、一套机构”运作,是全省海洋港口资源开发建设投融资的主平台。 浙江海港集团的最大资产是宁波舟山港,截至2019年,其年货物吞吐量连续11年全球第一。 穆迪的资料显示,浙江省国资委为浙江海港集团控股股东,并有该公司27.6%的股份,而宁波市国资委持股60.8%,其余股份由其他地方国资委持有,具体为:温州市国资委持股3.66%、舟山市国资委持股3.49%、义乌市国资委持股2.37%、嘉兴市国资委持股1.50%、台州市国资委持股0.55%。 市级国资委在浙江海港集团的持股基于相关国资委向该公司注入港口资产。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