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及子公司市场化债券项目(境内及境外),招标承销机构
5月13日消息,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XZXJN-2024(GK)-0080)。
一、招标条件
本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招标人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债券发行方案的编制、报批、发行承销、备案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债券的兑息兑付,协调境内外债券发行各中介机构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一标段;(002)二标段;(003)三标段;(004)四标段;(005)五标段;(006)六标段(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注册发行境外债券,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 (或等值货币)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发行工作的能力;
2、资质要求:一、二标段: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三、四、五标段: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六标段: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格,具备香港证监会或香港金管局颁发的第1、4号牌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满足:
4.1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总公司/总行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
4.2总公司/总行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4.3同一总公司/总行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002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发行工作的能力;
2、资质要求:一、二标段: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三、四、五标段: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六标段: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格,具备香港证监会或香港金管局颁发的第1、4号牌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满足:
4.1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总公司/总行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
4.2总公司/总行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4.3同一总公司/总行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003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发行工作的能力;
2、资质要求:一、二标段: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三、四、五标段: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六标段: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格,具备香港证监会或香港金管局颁发的第1、4号牌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满足:
4.1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总公司/总行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
4.2总公司/总行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4.3同一总公司/总行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004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发行工作的能力;
2、资质要求:一、二标段: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三、四、五标段: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六标段: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格,具备香港证监会或香港金管局颁发的第1、4号牌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满足:
4.1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总公司/总行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
4.2总公司/总行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4.3同一总公司/总行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005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发行工作的能力;
2、资质要求:一、二标段: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三、四、五标段: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六标段: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格,具备香港证监会或香港金管局颁发的第1、4号牌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满足:
4.1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总公司/总行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
4.2总公司/总行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4.3同一总公司/总行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006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发行工作的能力;
2、资质要求:一、二标段: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三、四、五标段: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六标段: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格,具备香港证监会或香港金管局颁发的第1、4号牌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满足:
4.1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总公司/总行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
4.2总公司/总行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4.3同一总公司/总行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电话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00时00分
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招标代理是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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