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国家电投拟发第二笔美元优先股(永续NC3.5),9家银行获委任,最早12月2日定价
* 补充了若干关键条款细节、预计定价日。
12月1日消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tate Power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穆迪:A2 stable,标普:A- stable,惠誉:A stable,“国家电投”或“母公司”)拟发行第二笔Reg S、永续NC3.5、美元计价、基准规模、维好结构、离岸优先股。
公司已委任美银证券、中银国际、中国工商银行 (亚洲)、农银国际、中信里昂证券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并委任交银国际、星展银行、汇丰、摩根大通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视市场情况而定,债券最早明日(12月2日)定价。
国家电投此前在11月2日定价一笔Reg S、永续NC3、9亿美元、离岸优先股 StatePower 3.38 PERP,发行价3.38% / 100 / T3+263.3bps。该发行为非金融央企的首笔美元计价离岸优先股,开辟了新的离岸融资渠道。
除期限外(永续NC3 vs 永续NC3.5),拟发行新优先股的条款及信用结构与存量优先股大体类似,比如:
- 拟议优先股的发行人是国家电投优先股有限公司2号(SPIC Preferred Company No.2 Ltd.,国家电投的全资附属公司),维好提供人是国家电投。
- 发行人计划根据集团内部融资协议将发行募集资金全部转贷给国家电投的其他离岸附属公司。集团内部融资将采取向国家电投其他离岸附属公司提供永续高级贷款的方式,到期金额将由国家电投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构成国家电投的高级无抵押责任)。各融资接受方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安排将类似于优先股项下的清算优先值和股息支付安排,而集团内融资协议下的应付金额将始终足以覆盖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并确保发行人有足够的可分配资源以履行其在优先股项下的付款义务。
- 拟发行优先股的票面利率将在首个重置日重置并上浮300bps;将包含票息自主递延条款(可累积并计息,受限于Dividend Stopper & Pusher)。
- 发生控制权变动触发事件后,发行人可以按本金额的101%(首个可赎回日之前)或100%(首个可赎回日及其后)提前赎回(call);如果发行人选择不赎回,票息将额外上浮300bps。
二者的债项评级也一致,皆为穆迪Baa1,低于主体评级两个子级,反映优先股的次级从属地位。
SereS的数据显示,国家电投存量美元优先股 StatePower 3.38 Perp 12月1日开盘 bid 在 100.94 / 3.04% YTW;新交易Mandate宣布后,价格略有下跌,报 100.59 / 3.17% 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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