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控股与渣打银行订立2亿美元贷款协议
旭辉控股(884.HK)18日晚间公布,于2020年2月18日,旭辉控股(作为借款方)及旭辉控股若干境外附属公司(作为原担保人)与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原贷款方)(“贷款方”)订立贷款协议。
贷款协议所涉及为一笔2亿美元的美元定期贷款融资,最后还款期为自首次动用款项日期起计6个月。
根据贷款协议,其规定(i)控股股东将共同维持不少于旭辉控股全部已发行股本40%的实益股权;及(ii)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任何一人须留任董事会主席,否则将会构成违约事件。于出现持续违约事件时及其后任何时间,贷款方可向旭辉控股发出通知,即时取消贷款协议项下全数或任何部分的承担总额;及宣布贷款协议项下未偿还金额连同就此累计的利息可变为即时到期及应付。
于公告日期,控股股东共同实益拥有旭辉控股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5.85%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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