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集团拟在澳门发行3年期人民币离岸债券
4月19日消息,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Zhuhai Huafa Group Co., Ltd.,“珠海华发集团”或“担保人”)拟发行 Reg S Only (Category 1)、3年期、人民币计价、高级无抵押、固定利率、有担保债券。
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澳门国际银行、兴证国际、海通国际、浦发银行香港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包含光银国际/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华金国际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并委任国泰君安国际、申万宏源香港、中信证券、信银投资、民银资本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倘最终发行,债券发行人是 Huafa Investment Holding 2022 I Company Limited(珠海华发集团的BVI附属公司),并由珠海华发集团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境外业务发展。
担保人主体评级是 BBB stable(惠誉),拟发行债券的预期发行评级是 BBB(惠誉)。
债券发行后,将在澳门金交所及卢森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适用香港法,透过MCSD(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清算,ISIN: MO0000000246、MCSD No.: 2308001,最小面值/增量为 CNY1,000,000 / CNY10,000。
债券将包含控制权变动回售(101% Put)以及非登记事件回售(100% Put)。
发行人/担保人法律顾问是金杜(香港法)、德恒(中国法)、Campbells(BVI法)、Rato, Ling, Lei & Cortés — Advogados(澳门法),承销商法律顾问是亚司特香港(香港法)、北京大成(珠海)(中国法)、STA-Lawyers(澳门法),信托人法律顾问是亚司特澳大利亚(香港法)。珠海华发集团的审计师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Grant Thor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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