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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0/10/13 20:50:11

温氏食品获15亿美元发改委外债额度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498.SZ,“温氏食品”或“公司”)10月13日公告,收到国家发改委《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 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20〕703号),具体内容如下: “报来《2020年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申请报告与具体方案》(温氏函〔2020〕3号) 收悉。你公司拟境外发行不超过15亿美元 (等值) 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回流境内使用。其中,约8亿美元用于购买原材料,4亿美元用于养殖项目建设,1亿美元用于债务置换,2亿美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外债本息由发行人负责偿还。对此,予以备案登记。 外债规模和登记证明自登记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凭本证明按规定办理外债外汇和回流结汇等相关手续。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请向我委报送发行信息。 本备案登记证明仅对企业申报外债规模予以确认,不对企业信用、资质、偿还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认定,企业不可将其用作他途。借用外债属于企业商业行为,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企业要拓展债务偿还渠道,强化风险管理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规范信息披露,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批复规定的有效期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美元债券市场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温氏食品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临时) 会议、2020年9月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 (含15亿美元) 的美元债券。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