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兴港投资3年期美元债,初始价4.90%区域
郑州兴港投资今日(3月28日)发行Reg S、3年期、美元计价(规模待定)、高级无抵押债券,预期发行评级BBB(惠誉),初始价4.90%区域。
承销团由29家银行组成:国泰君安国际 (B&D)、兴证国际、海通银行、渣打银行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交通银行、交银国际、光银国际、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际、中信里昂证券、招商永隆银行、民银资本、信银投资、德意志银行、Emirates NBD Capital、国元融资、海通银行澳门分行、海通国际、华泰国际、中国工商银行 (亚洲)、工银国际、华夏银行香港分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申万宏源香港、SMBC Nikko、东吴证券 (香港)、浦银国际、东亚银行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郑州兴港投资早在2022年1月下旬就宣布了本次交易的委任(Mandate)并随后进行了路演,彼时,承销团由22家银行组成。
国元融资、海通国际、中国工商银行 (亚洲)、华夏银行香港分行、申万宏源香港、东吴证券 (香港)、东亚银行在Mandate宣布后加入承销团。
SereS的资料显示,郑州兴港投资现有一笔3亿美元债券 ZZXinggang 3.4 06/17/2023 存续,当前 bid 在 indic 97.68 / 5.40%(剩余期限1.2年)。
惠誉2021年9月将郑州兴港投资的主体评级自 'BBB+' 下调至 'BBB',并将其移出评级负面观察名单;评级展望为稳定。
惠誉表示,在对部分中资国有企业(“政府相关企业”)进行评级组合审查后,于2021年7月13日将郑州兴港投资及数家政府相关企业的发行人违约评级置于评级负面观察名单。负面评级观察状态反映了惠誉将根据其《政府相关企业评级标准》,对该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政府持股和控制程度指标进行重新评估的预期。
做出此次评级调整之前,惠誉将该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政府持股和控制程度指标从“很强”调整为“强”,原因在于,惠誉认为,与该项评级指标评定为“很强”的同业相比,郑州兴港投资目前的股权和管理结构可能会导致郑州市政府对其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的直接管控力度较为间接。
惠誉表示,鉴于股权和管理责任权的分离,郑州市政府对郑州兴港投资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的管控变得较为间接。因此,惠誉将该项指标评估结果自“很强”调整为“强”。兴港投资集团由河南省政府派出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管理委员会(“航空港区管委会”)全资拥有,后者获准可以留存财政收入用于郑州航空港区的发展。
航空港实验区由河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及航空港区管委会共同管理,但最终受控于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政府通过其常务会领导的航空港区管委会对兴港投资集团实施最终控制权,故惠誉对该重要评级指标的评估结果为“强”。兴港投资集团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主要由郑州市政府任命,其重大经营及融资决策须经政府批准。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 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Zhengzhou Airport Economy Zone Xinggang Investment Group Co., Ltd.,“郑州兴港投资”)
发行人评级: BBB Stable(惠誉)
预期发行评级: BBB(惠誉)
发行格式: Regulation S Only (Category 1)
发行类型: 固定利息、高级无抵押债券
发行规模: 待定(美元计价)
期限: 3年
初始价: 4.90%区域
交割日: 2022年4月1日 (T+4)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发行人的境内项目开发、补充发行人的营运资金
控制权变动回售: Put 101%
最小面值/增量: US$200,000 / US$1,000
上市场所: 港交所
清算系统: Euroclear & Clearstream
适用法律: 英国法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国泰君安国际 (B&D)、兴证国际、海通银行、渣打银行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交通银行、交银国际、光银国际、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际、中信里昂证券、招商永隆银行、民银资本、信银投资、德意志银行、Emirates NBD Capital、国元融资、海通银行澳门分行、海通国际、华泰国际、中国工商银行 (亚洲)、工银国际、华夏银行香港分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申万宏源香港、SMBC Nikko、东吴证券 (香港)、浦银国际、东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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