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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0/1/20 14:56:20

明发集团完成发行363天、票息15%、2.2亿美元债券,庄士国际认购6000万美元

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Mingfa Group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00846.HK,“明发集团”或“公司”或“发行人”)1月20日公布,配售协议项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Reg S、363天短期限(2020年1月15日发行、2021年1月13日到期)、票息15%、2.2亿美元债券Mingfa 15 01/13/2021的发行已于2020年1月15日完成,发行价为本金额的100%。 债券由明发集团直接发行,由明发集团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黄焕明先生、明发集团执行董事黄连春先生、黄丽水先生及黄庆祝先生提供个人担保,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19亿美元,将用于集团若干现有债务的再融资及用于集团一般企业用途。 联合证券有限公司(Head & Shoulders Securities Limited)担任配售代理。 此前,明发集团1月10日公布,于2020年1月10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待配售协议所载之先决条件达成后及受限于配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配售代理应尽力配售及促使认购人认购及支付本金总额为2.2亿美元的债券。债券构成明发集团的直接、非次级、无条件及无担保责任。 债券按发行日期 (包括该日) 之未偿还本金额以年利率15%计息,于2020年7月15日及2021年1月13日每半年结束时支付。倘公司未能根据债券条件于到期日支付任何到期款项,则应自初始到期日 (包括该日) 起至悉数支付该逾期款项之日止 (不包括该日) 按15%年利率加上按年利率10%,以每年360天 (包括12个月,每月30天) 之基准累计逾期款项之利息。 债券在新交所上市,适用香港法,透过CMU结算(ISIN: HK0000555653),最小面值/增量为USD200,000/1,000。 债券条款载有银诚有限公司(“银诚”,明发集团控股股东,持有明发集团已发行股本总额约83.5%)的若干特定履约责任:根据债券的条款,倘银诚不再为明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则发生控制权变动事件。一旦发生控制权变动事件,任何债券持有人将有权按该债券持有人的选择,要求公司按债券本金额101%(另加应计利息)赎回该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所有 (而不仅部分) 债券。 据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Chuang’s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367.HK,简称“庄士国际”)1月15日披露,于2020年1月15日,认购人(General Nominees Limited,庄士国际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认购本金额6000万美元之Mingfa 15 01/13/2021,代价为6000万美元。认购人透过下述方式以结付6000万美元之认购代价:(i) 以其持有的4000万美元明发集团旧债Mingfa 15 01/15/2020对销结付4000万美元;及 (ii) 透过内部资源以现金结付2000万美元。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