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景控股: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导致公司不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
汇景控股(9968.HK)7月6日披露,赵丽娟女士因彼欲投入更多时间于其他工作及个人事务而提呈辞任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熊运信先生因其他工作事务而提呈辞任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2023年7月6日起生效。
于赵女士及熊先生辞任后,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因此,公司未能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10(1)、3.10(2)、3.10A、3.21、3.25及3.27A条之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13.92条,联交所不会视成员全属单一性别的董事会达到成员多元化。于赵女士辞任后,公司并无其他性别的董事,因而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92条所载规定。
董事会正在物色合适的候选人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成员之空缺,以及符合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之规定。董事会将尽力确保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惟无论如何根据上市规则第3.11、3.23及3.27条于3个月内委任合适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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