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延后两笔合计6600万美元票据的到期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中国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6166.HK,“宏泰”)12月12日披露,于2021年12月11日,宏泰与初始投资者订立有条件修订契据,以延长有关可换股票据及该等票据各自的未偿还本金额(即分别为5000万美元及1600万美元)的到期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并修订可换股票据及该等票据的若干条款。
于本公告日期,可换股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为5000万美元,而该等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为4600万美元。宏泰拟于本年度末赎回未偿还本金额为3000万美元的该等票据,并根据修订延长1600万美元的该等票据。若无修订,本金额为5000万美元的可换股票据及本金额为1600万美元的该等票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届时宏泰须调拨其现金储备以赎回可换股票据及未偿还本金额为1600万美元的该等票据。修订生效后,宏泰将可再融资其于可换股票据项下的债务及将其于该等票据项下的部分债务再融资。此举将为宏泰的营运资金管理提供灵活性。
于考虑可换股票据及该等票据延期以及修订时,宏泰已审视其来年业务计划及资金需求。宏泰一直积极寻求及探索筹集资金的方式(如股本集资及其他债务融资),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偿还其现有债务,并已与多家金融机构接触。然而,该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条款较不优厚且更为严格。此外,完成新股本集资及新债务融资可能需要耗费较长时间,且可能涉及较高成本,原因为其涉及编制新文件、新投资者及融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及就一系列新条款进行磋商。再者,换股价较现时股份每股市场价格溢价74%,而新股本融资的发行价通常十分接近市场价格或较市场价格有折让。经考虑上文所述、当前市况、集团的当前业务计划及未来资金需求,董事会认为,修订乃再融资可换股票据及该等票据项下现有债务及支持其未来业务发展的较佳选择。
修订乃宏泰(作为发行人)、初始投资者(作为可换股票据及该等票据的持有人)及其他有关订约方(作为担保人)参考集团的财务状况、当前市况及集团的营运资金需求经公平磋商后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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