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商业银行永续NC5美元AT1定价6.5%,规模6.5亿美元,峰值订单超20亿美元
中国信达的全资附属公司——南洋商业银行周四(4月21日)定价Reg S only、永续NC5、本金额6.5亿美元、符合巴塞尔协议III、PoNV损失吸收、非累积、次级、AT1资本证券 NanYang 6.5 Perp,初始价6.7%区域,最终指导价6.5% (THE #),发行价6.5% / 100.00 / T5+350.9bps。
周四下午,最终指导价发布时,新债的订单超20亿美元(含13.5亿美元承销商订单),预期发行规模为“美元基准规模”。
南洋商业银行、美银证券、中信建投国际、中银国际 (B&D)、建银国际、信达国际、UBS、瑞穗证券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农银国际、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澳新银行、中国银行 (香港)、交银国际、上银国际、光银国际、中信银行(国际)、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兴证国际、中金公司、招商证券 (香港)、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花旗、中信里昂证券、民银资本、招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信银投资、东方汇理银行、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工银国际、浦发银行香港分行、浦银国际、渣打银行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兴证国际在最后阶段加入承销团。
南洋商业银行的主体评级是 A3 Stable(穆迪),拟发行AT1的预期发行评级是 Ba2(穆迪),低于主体评级5个子级。
本次发行包含25c私银折让。
作为参考,中信银行(国际)刚刚在4月13日定价永续NC5、6亿美元AT1 CNCBI 4.8 Perp (Ba2/-/-),发行价4.80% / 100 / T5+210.4bps,4月21日 bid 在 99.404 / 4.936% / G+208。承销团给出的可比债券还包括(4月21日价格):
- 创兴银行AT1 ChongHing 5.5 Perp (Ba2/-/-,距离可赎回日3.29年) bid 在 99.058 / 5.817% / G+300
- 东亚银行AT1 BEA 5.825 Perp (Ba2/BB/-,距离可赎回日3.51年) bid 在 99.567 / 5.964% / G+314
- 南洋商业银行Tier2 NanYang 3.8 11/20/2029 (Baa3/-/-,距离可赎回日2.59年) bid 在 98.107 / 4.589% / G+187
- 东亚银行Tier 2次新债 BEA 4.875 04/22/2032 (Baa2/BBB-/-,距离可赎回日5年) bid 在 99.337 / 5.027% / G+216
发行人法律顾问是Linklaters(英国法及香港法)和King & Wood Mallesons(中国法),承销商法律顾问是Allen & Overy(英国法及香港法)和Haiwen & Partners(中国法)。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Nanyang Commercial Bank, Limited,“南洋商业银行”)
发行类型:符合巴塞尔协议III、非累积、次级、AT1资本证券
发行人评级:A3 Stable(穆迪)
预期发行评级:Ba2(穆迪)
等级:次级(Deeply-subordinated)
格式:Reg S Only, Cat 1
币种:美元
发行规模:6.5亿美元
期限:永续NC5
票面利率:6.50% S/A 30/360
发行收益率:6.50%
发行价格:100.00
初始利差:T5 + 350.9bps
基准美国国债:T 2 ½ 03/31/27
基准美国国债价格/收益率:97-24⅜ / 2.991
定价日:2022年4月21日
交割日:2022年4月28日 (T+5)
首个可赎回日:2027年4月28日
募集资金用途:按照相关法规,用于补充南洋商业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票息类型:固定利息(可重置),每半年期末支付
票息重置:发行后前5年为固定利息6.50%,半年付息一次;发行后第5年末及其后每5年,重置为新的固定利息,公式为“彼时通行5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固定的初始利差350.9bps”(不含Step-up)
票息自主取消:发行人可全权酌情决定取消部分/全部票息的发放(取消的票息不可累积)
票息强制取消:Distributable Reserves不足,或者,香港金管局指示发行人取消票息(取消的票息不可累积)
股息制动(Dividend Stopper):适用
选择性赎回:首个可赎回日(发行后第5年末)及其后每个付息日(每半年),发行人可以选择全额赎回(须香港金管局事先同意)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无需持有人同意,不可撤销的本金减计(全额或部分)、应计未付利息取消发放
不可持续经营事件:指下列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 香港金管局书面通知发行人,其认为有必要进行减计或转换,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者 (2) 其他有权机构认定,有必要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
不可持续经营减计幅度:以足够修复“不可持续经营事件”的减计幅度为准,如果全额减计亦不足以修复、则全额减计;在发行人获得任何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之前,AT1亦将被全额减计。
Hong Kong Resolution Authority Power:适用,包括AT1的全部或部分本金或利息可被减少或取消,全部或部分本金或利息可被转换为股票或其他证券或发行人的其他义务;AT1的条款和条件可被修订
基于特定事件的提前赎回:基于税务原因 / 减税原因 / 监管事件,发行人可以选择全额赎回(须香港金管局事先同意)
最小面值/增量:USD250,000 / USD1,000
适用法律:英国法(次级条款适用香港法)
上市:港交所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 & 联席牵头经办人:南洋商业银行、美银证券、中信建投国际、中银国际 (B&D)、建银国际、信达国际、UBS、瑞穗证券
联席账簿管理人 & 联席牵头经办人:农银国际、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澳新银行、中国银行 (香港)、交银国际、上银国际、光银国际、中信银行(国际)、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兴证国际、中金公司、招商证券 (香港)、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花旗、中信里昂证券、民银资本、招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信银投资、东方汇理银行、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工银国际、浦发银行香港分行、浦银国际、渣打银行
ISIN:XS2467774209
Common Code:246777420
TOE:5:12 PM UKT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