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境外债 (含自贸区债) 项目,规模不超过10亿人民币等值,招标总协调人
7月7日消息,兰溪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境外债 (含自贸区债) 发行公开选聘总协调人项目采购公告(公开招标)。
该项目拟发行不超过10亿 (含) 等值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 (含)。
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关联境外机构须具备独立承销券的业务资格,如具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注册证明书<证券及期货条例>》(具备第 1、4 类牌照)、或者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授予的新加坡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或者境外债券 (含自贸区债) 业务资格。
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3年07月07日起至2023年07月12日止,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9时30分(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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