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梅中国修订97.5亿港元无抵押循环信贷融通,最后到期日延长额外两年至2026年5月
美高梅中国(2282.HK,“公司”)7月2日公告,修订循环信贷融通。
于2019年8月12日,公司与若干放款人订立协议,据此,放款人同意向公司提供总额为97.5亿港元的无抵押循环信贷融通,最后到期日为2024年5月15日。循环信贷融通于2019年8月14日生效。
公司已于2023年6月30日与放款人以修订函的方式订立协议,据此,放款人及公司同意修订及重述循环信贷融通的条款,于签署当日起生效 (“该等修订”)。
除年报中所披露对财务契约作出的轻微修订外,根据该等修订,建议就循环信贷融通若干主要条款作出的修订如下:
• 经修订循环信贷融通的最后到期日将由2024年5月15日延长额外两年至2026年5月15日。
• 于2020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进行豁免若干财务契约直至其到期之修订后,诚如年报所载,该等修订项下获允许的杠杆比率及获允许的利息覆盖比率将进一步修订如下:
• “债务总额” (用于计算杠杆比率的金额) 的定义为本集团所有金融债务本金总额中修改为剔除“任何金融债务次于及受限于根据财务文件需事先全额支付所有欠款 (包括美高梅国际酒店集团循环信贷融通) 的付款权利”。
经修订循环信贷融通将按浮动年利率计算利息,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为基准加利差 (介乎1.625%至2.75%之间) 计算,并将按公司杠杆比率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及订约方于修订函中协定的其他轻微修订外,经修订循环信贷融通项下的其他主要条款与现有循环信贷融通项下的条款相若。倘美高梅国际酒店集团不再直接或间接为公司已发行股本50%以上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则控制权变更条款仍属有效,且循环信贷融通须予预付 (“指定履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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