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银行10年期NC5美元Tier 2,初始价T+275bps区域
发行人: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Shanghai Commercial Bank Limited)
发行人评级:A1 稳定(穆迪)/ A- 稳定(惠誉)
预期发行评级:A3(穆迪)/ BBB(惠誉)
发行类型:符合巴塞尔协议III、二级资本(Tier 2)、有到期日、次级票据
受偿顺序:劣后于非次级(unsubordinated)债权人; 优先于一级资本工具(Tier 1 Capital Instruments)和股本
格式:S条例(类别1)
规模:美元基准规模
期限:10年期NC5
初始价:T+275bps区域
交割日:2023年2月28日
票息重置日:2028年2月28日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call option):发行人可在票息重置日行权赎回,但须经香港金管局事先书面同意
票息率:票息重置日之前为固定利率,每半年支付一次;此后重置为“彼时通行美国国债收益率 + 初始利差”
无法持续经营损失吸收:本金及/或利息永久减计(全部或部分),减计幅度以香港金管局指示为准,若无此类明确指示、则发行人应(与金管局协商)确定以足够修复“无法持续经营事件”的减计幅度为准
无法持续经营事件:指下列事件的较早发生者:香港金管局书面通知上海商业银行 (i) 香港金管局认为有必要减计或转换,否则上海商业银行将无法持续经营;(2) 政府机构、政府官员或其他有权做出此类决定的相关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支持,否则上海商业银行将无法持续经营。
Hong Kong Resolution Authority Power:票据可在相关香港当局行使权力时被减计、注销、转换或修改,或改变票据的形式。
提前赎回事件:预扣税事件、减税事件、资本事件,提前赎回均需获得香港金管局的事先书面同意
募集资金用途:加强上海商业银行的资本基础并为其运营和发展提供资金
细节:港交所上市;最小面值/增量 US$250k/US$1k
适用法律:英国法律,但次级及set-off条款适用香港法律
清算系统:Euroclear / Clearstream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花旗、汇丰 (B&D)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花旗、汇丰 (B&D)、东方汇理银行、富国证券
Timing:今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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