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美元债协议安排重组获法院批准,6月16日生效
协鑫新能源(451.HK)6月15日宣布:
(i) 百慕达最高法院于2021年6月11日 (百慕达时间) 颁布命令,于同日举行的批准聆讯后批准该计划 (“百慕达批准令”),而百慕达批准令的副本已于2021年6月14日 (百慕达时间) 送达百慕达公司注册处登记;
(ii) 计划生效日期 (即所有计划条件已获达成且该计划根据该计划条款生效的日期) 为2021年6月14日 (百慕达时间);及
(iii) 重组生效日期 (即该计划规定的安排及妥协将予实施的日期) 预期将为2021年6月16日,惟须待根据该计划条款达成或豁免重组条件后方告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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