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紫光集团等7家公司合并重整
8月27日消息,紫光集团管理人、北京紫光通信、西藏紫光通信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01破申391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京01破128号之一《决定书》。
根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对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大器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紫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紫光集团管理人担任紫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10月18日召开。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