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工商银行美元AT1优先股定价3.58%,规模29亿美元
发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1398.HK / 601398.CH,简称“工商银行”或“银行”)
发行类型:美元计价、非累积、永续、AT1、境外优先股
发行人评级:穆迪 A1 Stable / 标普 A Stable
预期发行评级:Ba1(穆迪)
等级:Deeply-subordinated(仅优先于普通股)
格式:Reg S
发行规模:29亿美元
币种:美元计价
期限:永续NC5
票息率:3.58%,每年付息一次
发行价/发行收益率:本金额的100% / 3.58%
发行利差:T5 + 330bps
基准美国国债: T 0 1⁄4 08/31/25
基准美国国债价格/收益率:99-27 1⁄4 / 0.280%
票息率重置:发行后第5年末及此后每5周年,重置为5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固定的初始利差 330bps
首个重置日:2025年9月23日
交割日/发行日:2020年9月23日
所得款项用途:根据相关监管要求,计入工商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票息结构:固定利率(可重置),每年付息一次;票息发放需满足特定条件且可能被取消;票息率在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13.42%,即发行日前工商银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票息支付:可取消、非累积,由银行酌情决定;票息取消受限于Dividend Stopper
选择性赎回:在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符合若干先决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有权在首个重置日和随后的任何票息支付日,赎回全部或部分境外优先股,赎回价为本金额的100%(另加应计利息);境外优先股的持有人无权要求银行赎回境外优先股。
强制转换:若发生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银行应(已征得中国银保监会同意、但无需征得优先股股东或普通股股东同意)将全部或部分境外优先股不可撤销地、按适用转股价强制转换为工商银行H股,并取消任何相关应计未付利息的发放
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下列情形的较早发生者:(a) 中国银保监会认定,如果不对银行的资本进行转换或减计,银行将无法持续经营;(b) 相关监管部门认定,如果不对银行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其他同等效力支持,银行将无法持续经营。
初始强制转股价:每股H股5.73港元
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出席/召集股东大会,也无权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投票,例外情况包括:(a) 修订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有关的任何规定;(b) 将银行的注册资本减少10%以上 (单独或总计);(c) 银行的合并、分拆、解散、公司形式变更;(d) 银行发行优先股;(e)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任何会改变或废除优先股股东权利的事件。如果银行累计3年/连续2年未能全额支付境外优先股的股息,则境外优先股的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投票。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上市:香港联交所
清算系统:Euroclear / Clearstream
面额: U.S.$200k + U.S.$1k
独家全球协调人:工银国际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工银国际、工银标准银行、高盛(亚洲)(B&D)、德意志银行、法兴银行、美银证券、瑞士信贷、渣打银行、建银国际、野村、中银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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