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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 MANDATE · 2023/8/7 10:04:10

中国人寿(海外)拟发美元次级资本债券,电话会8月7日召开、最早8月8日定价

8月7日消息,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Overseas) Company Limited, Hong Kong Branch,“发行人”)拟发行Reg S (Category 1)、美元计价、基准规模、10年期NC5、次级资本债券。 发行人已委任中银国际、中信银行 (国际)、招银国际、高盛 (亚洲) 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并委任农银国际、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交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建银国际、中国银河国际、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中信建投国际、民银资本、招商永隆银行、信银投资、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汇丰、华泰国际、工银亚洲、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瑞穗、浦银国际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自2023年8月7日起,面向亚洲和全球投资者分别召开固定收益投资者电话会。 视市场情况而定,债券最早周二 (8月8日) 定价。 债券发行后前5年为固定利息,第5年末如果不赎回,重置为新的固定利息(5年期美国国债 + 初始利差),不含step-up。 中银国际担任结构顾问。 发行人主体评级是 A1 / A (穆迪/标普),拟发行次级资本证券的预期发行评级是 A- (标普)。 债券发行后,将在港交所上市,适用英国法(次级条款例外、适用中国法)。 发行人法律顾问是高伟绅(英国法及香港法)、金杜(中国法),承销商法律顾问是安理(英国法)、德恒(中国法)。发行人的审计师是普华永道。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