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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0/3/27 21:12:25

金沙中国:20亿美元融资协议的若干限制性契约条款获修订/豁免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 (1928.HK,“公司”) 3月27日公布,于3月27日,公司就一项融资协议的若干条文订立豁免及修订申请函。 根据豁免函,融资协议的代理及放款人方同意: (a) 就2020年1月1日开始直至2021年7月1日期间的任何财政期间 (除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外) ,在各情况下,豁免对公司的规定以确保 (i) 于任何财政季度的最后一日的综合杠杆比率不会超过4.00比1.00; 及 (ii) 于任何财政季度的最后一日的综合利息覆盖比率大于2.50比1.00; (b) 豁免于相关期间 (除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外) 因任何违反上文 (a) 所述的规定可能导致的任何违约;及 (c) 延长公司向代理提供 (i) 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及 (ii) 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根据豁免函,公司同意向放款人支付常规费用。 此前,于2018年11月,公司与名列协议中的安排人及放款人以及协议不时的订约方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 (作为放款人代理) 订立该融资协议。融资协议提供20亿美元的循环无抵押信贷融资,直至2023年7月31日可供动用。公司可不时提取循环融资项下的贷款 (可包括一般循环贷款或回转贷款分融资项下所提取的贷款) ,以上各项贷款均用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一般企业用途及营运资金需求。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