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就2021年美元债发起交换要约,拟发同步新资金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182.HK,“协合新能源”或“公司”)9月8日公布,针对现有的2021年到期、7.90%存量优先票据 (ISIN: XS1676123851) 发起交换要约,寻求任何及全部未偿付现有票据交换为“交换要约新票据”,同时,公司建议发行“额外新票据”。新票据将作为绿色债券发行。
公司已委任瑞银、海通国际、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担任交换要约的交易经理,委任 D.F. King 担任交换要约的资料及交换代理人。
公司正在进行一项同时发行新票据,旨在筹集资金以用于置换境外债务,为集团的风能及太阳能项目提供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公司同时发行新票据之所得款项净额将会根据其绿色债券框架使用。
交换要约的结算以同时发行新票据的完成作为条件。如果公司未能完成同时发行新票据及发行额外新票据,要约交换将会被终止。
【交换要约】
就交换截止时间前有效呈交并获接纳的未偿付现有票据本金额每1,000美元而言,交换代价为:
(a) 1,000美元本金额的新票据;
(b) 10美元现金;
(c) 资本化利息;及
(d) 代替新票据任何零碎金额的现金。
公司预期于9月9日或前后公布新票据的最低收益率和年期。新票据的最终利率将于同时发行新票据进行定价时确定。新票据将由协合新能源发行,附属公司担保人提供担保。
交换要约之主要目的为:对现有票据进行再融资并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
公司将不会就交换要约收到任何现金所得款项。任何根据交换要约而交换的现有票据将会被注销。
【同时发行新票据 (Concurrent New Money Issuance) 】
与交换要约同时,公司正在进行一项独立同时发售,以向合资格持有人发行及出售额外新票据。
瑞银、海通国际已获委任为额外新票据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东英亚洲 (Oriental Patron)、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海通国际担任独家绿色结购顾问。该同时发生之交易不属于交换要约的一部分,并且根据单独的要约备忘录进行。
公司预期,同时发行新票据所出售的额外新票据将按照相等于或大于所出售有关新票据本金额100%的发行价出售。
于发行后,在同时发行新票据中出售的额外新票据将按与交换要约中发行的相应新票据相同的条款并与之构成单一系列。
公司预期将于任何有关定价后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公布同时发行新票据的定价条款,倘若公司决定不进行同时发行新票据,将于作出有关决定后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公布有关决定。
同时发行新票据的定价预期于交换截止时间后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进行。
公司将寻求新票据于联交所上市。
【时间表】
2020年9月8日:交换要约开始
2020年9月9日或前后:公布新票据最低收益率和年期
2020年9月16日下午4时正 (伦敦时间):交换截止时间
于交换截止时间后在实际情况下尽快:公布已根据交换要约呈交的现有票据,对同时发行新票据进行定价(如有)
2020年9月24日或前后:结算日
2020年9月25日或前后:新票据于联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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