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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19/12/18 17:37:59

华新水泥寻求境外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债券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Huaxin Cement Co., Ltd.,600801.SH,简称“华新水泥”或“公司”)12月18日公布,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据此,公司拟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人、在中国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债券。 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背景:根据公司的海外投资规划,在未来一年内,公司在海外的投资额将达到7亿美元以上。因此,充足且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是支撑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的必要保证。 2、境外债券的优势:海外投资是公司近年投资的重点方向,发行境外债券可以实现境外融资直接境外使用,降低境内融资资金出境及还款资金入境带来的购结汇兑损失风险,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低成本、资金用途限制少等灵活性,满足公司海外投资扩展的需求。 3、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1)发行主体:华新水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2)发行金额及币种: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采取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资金用途:境外项目的股权投资、偿还存量的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政策或法律许可的用途。 (5)发行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根据市场情况确定;采用单利计息,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采取公募、私募等多种方式向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发行。 (7)上市场所:港交所或新交所等其他境外合法的证券交易所。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华新水泥的主营业务是水泥业务(水泥制造和销售,水泥技术服务,水泥设备的研究、制造、安装及维修,水泥进出口贸易),2019年上半年,水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88%;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具备水泥产能近1亿吨/年。除水泥业务外,华新水泥还涉足:商品混凝土、骨料的生产和销售、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环保业务、国内国际水泥工程总承包、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装备与工程承包、水泥基高新建筑材料等相关业务。 截至2018年底,华新水泥的第一大股东是Holchin B.V.,其实际控制人是Lafarge Holcim Ltd(见下图)。除此之外,华新水泥主要股东还包括(不限于):华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01%)。 工商信息显示,华新集团有限公司由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则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图片来源:公司2018年报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