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坤伟业:关于公司涉及“环渤海基金案件”的情况说明
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Beijing Hongkun Weiy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鸿坤伟业”)9月29日发布《关于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环渤海基金案件”的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近期有媒体报导称鸿坤伟业被列为“被执行人”,相关案件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2月,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环渤海基金公司”) 成立,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鸿坤伟业认缴3,000万元,持股30%,并实缴资本金300万元。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认缴5,000万元持股50%,北京新兴问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2,000万元持股20%。
2017年3月,鸿坤伟业与北京山海昆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海昆仑”) 以及北京盛元巨集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盛元宏翔”) 签署股权转让协定,将鸿坤伟业持有的环渤海基金公司15%股权转让给山海昆仑,将鸿坤伟业持有的环渤海基金公司剩余15%股权转让给盛元宏翔,并明确约定全部的股东权利及义务一并转让。协定签订后受让方已完成全部股权款的支付,鸿坤伟业自此完全退出了环渤海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但由于环渤海基金公司原因,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未能完成。
2017年9月,环渤海基金公司与四川糖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糖果公司”) 签署了信托份额回购协议,约定1年后,即2018年9月后回购四川糖果公司持有的4,500万份信托受益权。
2018年12月,山海昆仑以及盛元宏翔将股权再次转让给了深圳国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津实业”),鸿坤伟业根据之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配合受让方完成了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
2018年9月,环渤海基金公司因其与四川糖果公司的信托份额回购事宜的纠纷被诉至法院,鸿坤伟业作为工商登记层面的原始股东以未完成2,700万元出资为由被列为被告之一 (环渤海基金公司原始股东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北京新兴问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现股东北京中诚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均为被告)。实际上鸿坤伟业于2017年3月即转让了全部股权,该出资义务也一并转让完成,只因环渤海基金的原因未能办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判决书记载,判决结果为鸿坤伟业在未出资2,700万元的范围内与深圳国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补充连带责任。事实上,鸿坤伟业已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要求现股东深圳国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全部2,70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缴纳,因此鸿坤伟业无需再承担任何判决责任。即使承担责任,也仅在环渤海基金公司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下,鸿坤伟业需和深圳国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2,700万元责任。目前环渤海基金公司名下拥有充足资产,具备履行能力。此外鸿坤伟业在履行补充连带责任后,亦有权全额向山海昆仑、盛元宏翔追偿。
目前鸿坤伟业已经据此事实情况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且正在审理中。针对鸿坤伟业被列为被执行人事宜,鸿坤伟业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程序。
鸿坤伟业现有一笔2.05亿美元存量债券HongkunWeiye 14.75 10/08/2022,由香港理想投资有限公司(Hongkong Ideal Investment Limited)发行、鸿坤伟业提供担保。
来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