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投集团拟发3年期维好美元债,募集资金用于偿还一年内到期境外债务
9月4日消息,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Qingdao City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青岛城投集团”或“维好提供人”)拟维好发行 Regulation S (Category 1)、3年期、美元计价、基准规模、固定利率、高级无抵押债券。
公司已委任中信证券、兴业银行香港分行、信银投资、中国银河国际、中信建投国际、海通国际、工银国际、中金公司、招银国际、国泰君安国际、浦发银行香港分行、申万宏源香港、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法国巴黎银行、中国银行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并委任交银国际、建银国际、中信银行 (国际)、兴证国际、浙商银行香港分行、招商永隆银行、民银资本、广发证券、华泰国际、未来资产、众和证券、丝路国际资本、浦银国际、淞港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倘最终发行,债券发行人是香港国际 (青岛) 有限公司(Hongkong International (Qingdao) Company Limited),并由青岛城投集团提供维好协议、股权回购承诺函以及不可撤销的跨境美元备用贷款协议,募集资金用于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境外债务。
青岛城投集团的主体评级是 BBB+ negative / A+ stable(惠誉/联合国际),拟发行债券的预期发行评级是 BBB+ / A+(惠誉/联合国际)。
债券发行后,将在新交所上市,适用英国法。发行人/维好提供人法律顾问是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香港法及英国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法),承销商法律顾问是金杜(香港法及英国法)、君合(中国法),信托人法律顾问是金杜(香港法及英国法);发行人审计师是 BDO Limited(香港立信德豪),维好提供人审计师是 BDO China Shu Lun Pan(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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