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洲集团:整体营运表现及现金流并未受到收入及利润递延确认的影响
禹洲集团(01628.HK)3月25日夜间在港交所发布《有关盈利预警之补充公告》。
兹提述禹洲集团日期为2021年3月21日之公告,内容有关禹洲集团之盈利预警(“该公告”)。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知会禹洲集团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0年度”)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目前可得资料,集团的2020年度利润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分别为约人民币228.2百万元及约人民币117.0百万元,而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润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则分别为约人民币3,966.8百万元及约人民币3,605.8百万元。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利润下降主要由于:(i)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若干物业项目的开发进度及物业交付有所延期,导致收入及利润递延确认;及(ii)集团的毛利率减少,原因是一些国家房地产相关调控措施导致物业项目的售价低于预期。
董事会认为,集团的整体营运表现及现金流并无受到收入及利润递延确认的影响。根据集团的2020年度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于2020年12月31日,集团拥有(i)银行及其他贷款、公司债券及优先票据余额合共约为人民币63,899.7百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则约为人民币55,668.5百万元;(ii)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以及始初期限超过三个月之无抵押定期存款约人民币34,468.8百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则约为人民币35,511.3百万元;及(iii)权益总额约为人民币34,302.9百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则约为人民币28,727.6百万元。因此,于2020年12月31日,集团的净资产负债比率(按计息银行及其他贷款、公司债券及优先票据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以及始初期限超过三个月之无抵押定期存款,再除以权益总额计算)约为85.80%,于2019年12月31日则约为70.17%。
禹洲集团年度业绩预期将于2021年3月底前刊发。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