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新铜都城市发展投资集团2.1亿美元等值境外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澄清,不再要求4号牌照
7月15日消息,大冶市新铜都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发债项目澄清(更正),具体如下:
-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需同时具备香港1号、4号金融机构牌照,并具有专门负责债务融资承销业务的部门和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的专业人员;
- 现变更为:投标人集团或体系内公司有香港1号金融机构牌照,并具有专门负责债务融资承销业务的部门和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的专业人员。
该公司是在7月14日宣布该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主承销商),报名时间截止7月19日,开标时间在8月4日。
项目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2.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具体额度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招标人需求最终确定),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期(最终以募集说明书中期限为准),承销方式为“承销团联合承销”。采购最高限价为“总综合成本不超过7.5%”。
大冶市新铜都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由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由大冶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00%持股。
大冶市为湖北省辖县级市,由黄石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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