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eS Bond您的债券工作台
菜单
← 返回上一页

招投标 · 2022/4/26 11:41:02

莆田国投拟发20亿人民币自贸区境外债,进行“专项协调人选聘项目”预公告

4月25日消息,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国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离岸人民币债券专项协调人服务项目进行“预公告”,拟招标确定1家中标单位。 莆田国投拟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按规定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投递建议函截止时间在2022年4月28日18:00(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投标人需以综合年费率报价,最高限价3‰(含税费),最终总费用 = 实际发行金额 * 年化费率(中标)* 实际发行期限。综合费用含专项协调人服务费和中介机构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承销商费用、簿记管理人费用、境内外评级费用(若有)、路演费用、信托人代理费用、印刷商费用、债券上市费用、境内外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不含增信担保费);如债券分期发行,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中介机构费用(同上)由中标人承担(不含增信担保费)。 若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满1年内未取得批复或取得批复后6个月内未完成发行的,采购人有权作废本次招标结果,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前期费用。 项目概况: 1、发行企业: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离岸人民币债券 3、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4、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 5、发行方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选择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发改委要求的用途。 7、综合费用含专项协调人服务费和中介机构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承销商费用、簿记管理人费用、境内外评级费用(若有)、路演费用、信托人代理费用、印刷商费用、债券上市费用、境内外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不含增信担保费);如债券分期发行,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中介机构费用(同上)由中标人承担(不含增信担保费)。 8、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投标人应向发行人提供以下服务: 1、应协助发行人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包括境外承销商、境内外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 2、应协助发行人与国家发改委外资司沟通申请自贸区离岸债发行额度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事宜; 3、应协调律师团队工作、会计师团队工作,协调完成相关交易文件,比如发行通函、法律意见书以及英文版审计报告、安慰函等; 4、应协助发行人与境内投资者沟通并在境内安排路演; 5、应协助发行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沟通本次债券登记、结算相关事项; 6、应协助发行人完成募集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境内账户; 7、应协助发行人完成国家发改委对于外债完成发行的备案工作; 8、应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次债券所需的其他境内工作。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