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华煤气永续NC5、美元次级债,初始价5.30%区域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The Hong Kong and China Gas Company Limited,3.HK,穆迪:A1 Stable,标普:A+ Negative,简称“香港中华煤气”或“担保人”)今日发行Reg S、永续NC5、美元基准规模、固定利息(可重置,包含票息上浮)、有担保、次级资本证券,初始价(IPG)5.30%区域。
倘最终发行,债券发行人是Towngas (Finance) Limited(香港中华煤气全资持有的SPV),香港中华煤气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债券预期评级A3 / A-(穆迪/标普),募集资金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及再融资。据标普,拟发行永续债主要用于替换香港中华煤气此前赎回的3亿美元永续证券(旧债的首个可赎回日在2019年1月28日),拟发行新债的条款及条件将与旧债类似。
新债的首个可赎回日在发行5年后(2024年),此后,每个付息日(每半年)可以赎回一次(at par)。基于特定事件,发行人也可以选择赎回:Gross-Up Event / Minimal Outstanding Amount - at par;Accounting Event / Equity Credit Classification Event - 首个可赎回日之前at 101%,此后at par。
首个可赎回日也是首个票息重置日(如果发行人选择不赎回),票息将重置为:Prevailing 5-yr US Treasury + Initial Spread + applicable Step-Up,此后,每5年按此重置。票息上浮(Step-up)的具体安排为:发行10年后(第二次重置时)上浮25bps,发行25年后(第5次重置时)上浮100bps。
债券将包含票息自主延迟,延迟发放的票息可累计并计息,票息延迟受Dividend Stopper及Distribution Pusher(3-month look-back)限制。
美银美林、汇丰(B&D)、UBS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东方汇理银行、瑞穗证券、摩根士丹利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债券预计今日定价,发行后,在港交所上市,适用英国法(次级条款除外),最小面值/增量为US$200k x US$1k。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于1862年成立,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公用事业机构,亦是香港规模最大的能源供应商之一。目前,公司为近190万客户供应煤气,以及提供多元化的煤气炉具和应用方案。
香港中华煤气于1994年开展中国内地的燃气项目,公司目前在内地共有逾250个项目,包括城市管道燃气项目、上、中游项目、自来水供应与污水处理、天然气加气站及新兴环保能源项目等,业务遍布全国2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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