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香港高等法院驳回针对境外子公司中泛集团的清盘呈请
泛海控股(000046.SZ)2月28日披露,香港高等法院剔除及驳回了针对境外子公司中泛集团的清盘呈请。
一、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 (以下简称“公司”) 境外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泛集团”) 的直接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三有限公司发行了本金为280,000,000美元的有抵押优先票据,于2021年到期,中泛集团为该票据的担保人。该票据剩余本金约1.34亿美元。
2022年4月13日,该票据的一名债权人的律师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 (以下简称“高等法院”) 呈交了一份针对中泛集团的清盘法律程序的申请 (以下简称“清盘呈请”)。
二、债务进展
(1) 2023年2月17日,高等法院发出判决,表示呈请须予剔除,任何拟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的人士必须于2023年2月22日前提出申请。高等法院亦作出一项临时颁令,呈请的讼费及由此而引起的讼费应由债权人向中泛集团支付;及
(2) 由于在2023年2月22日或之前并无任何申请,高等法院于2023年2月27日作出命令剔除及驳回呈请。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