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普授予浙商银行“BBB-/A-3”评级;展望稳定(完整评级公告)
- 我们认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具有一定的系统重要性,且在需要时获得政府特别支持的可能性较高。该行是成立时间最短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且在全国的特许经营权在不断增长,特别是在长三角地区。
- 浙商银行的资本水平较弱、显著的表外信贷承诺敞口、以及对公房地产业和制造业的信贷敞口较大,抵消了上述优势。我们认为该行的资产质量大体与行业平均水平相当。
- 我们授予浙商银行长期主体信用评级“BBB-”和短期主体信用评级“A-3”。
- 对浙商银行的评级展望稳定反映我们预期未来两年该行将保持其风险部位及一定的系统重要性。
香港,2021年2月3日—标普全球评级今日宣布,授予浙商银行长期主体信用评级“BBB-”和短期主体信用评级“A-3”。长期评级展望为稳定。
浙商银行评级反映我们认为,该行对中国银行体系较为重要,且获得政府特别支持的可能性较高。上述评级还反映浙商银行良好的业务状况、融资和流动性状况。但另一方面,该行资本水平较弱、对公房地产业和制造业的信贷敞口较大、以及显著的表外信贷承诺敞口,包括大规模银行承兑汇票。
我们将浙商银行的个体信用状况评估为“bb”,比在中国经营的银行的基准低一个级别。原因在于浙商银行的资本水平较弱、对公房地产贷款敞口及表外信贷承诺的风险。
鉴于浙商银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且在全国的特许经营权在不断增长,我们认为该行对中国政府具有一定的系统重要性。该行评级自其个体信用状况上调了两个级别即反映这一点。
我们认为浙商银行将保持其在中国银行业适当的业务状况。该行于2004年在浙江杭州成立,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规模第10大且成立时间次短的银行,也是第16大商业银行。截至2020年6月30日,浙商银行在中国内地19个省份拥有260个网点。该行于2016年进行H股上市后,于2017年底在香港获得了银行牌照。
浙商银行应能保持在中国长三角地区强劲的市场地位。该行在2020年上半年获得了约57%的营业利润和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浙商银行占系统资产、贷款和存款的比重分别为0.7%、0.7%和0.6%。在浙江省所有商业银行的存款中,浙商银行的占比逾2%;该省GDP在中国排名第四,2019年底不良贷款率相对较低仅为0.91%。
我们认为,浙商银行在对公业务方面拥有很强的特许经营权,尤其是对中小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占其企业信贷总额的40%以上(不含贴现票据)。缘于客户群体以中小企业为主,该行是采用金融科技的先行者,以提高效率和管理风险。浙商银行使用其开发的金融科技平台以降低其客户获取和服务成本。近年来,该行还部署了其获得专利的区块链技术以增强风险管理。
浙商银行的零售策略亦侧重于其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实力。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行的零售贷款约占贷款总额的25.5%。这些零售贷款中约一半为个人商业贷款,而抵押贷款和消费贷款分别约占零售贷款总额的1/4。与大多数同业不同,浙商银行的零售转型中信用卡贷款的增长缓慢,信用卡贷款仅占其贷款总额的1.5%。
由于浙商银行强劲的资产负债表增长以及较大规模的对公房地产业信贷,我们认为该行的资本水平较弱。我们预计浙商银行的风险调整后资本比率在未来两年内将保持在5%以下。该行贷款和表外信贷承诺以10%-20%的中区间值增长,以及对房地产业的商业信贷敞口大,或将令其资本消耗承压。根据我们的估算,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风险调整后资本比率为4.0%。我们还将该行2017年发行的21.75亿美元离岸优先股视为具有中等股权性质,因此在计算风险调整后资本时以混合资本工具进行计算。
浙商银行的盈利能力与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当。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行的核心收益对平均调整后资产的比率约为0.75%。新冠疫情对资产质量和准备金的影响或将令包括浙商银行在内的银行业盈利能力承压,在没有外部资本补充的情况下对风险调整后资本比率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亦预计浙商银行的商业模式在未来一到两年内将保持资本密集型,手续费收入对收入的贡献仅略高于10%。由于对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管持续严格且轻资本业务的市场竞争激烈,我们认为该行寻求手续费收入新的增长点将面临挑战。在2018年引入资管新规后,过去三年该行手续费收入在其收入中的占比从2017年的23%下降至12%。
浙商银行的净利息收益率或将受其较高收益的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撑,由于其定期存款占比较高,这抵消了较高的资金成本基础。该行的存款更多地依赖企业存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企业存款占存款总额的83%。
我们认为,某些中资银行的理财产品是类似于存款的融资工具,我们还认为银行需面对妥善管理理财产品的声誉压力。在受评中资商业银行的资本评估中,我们通常将这些类贷款产品的基础资产视为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但某些资产净值产品除外。中国监管机构已将所有理财产品转换为资产净值工具的要求推迟一年直至2021年年底,以缓解疫情下银行的资本压力。截至2020年6月30日,浙商银行未偿还的非资产净值表外理财产品占其总资产的12%-15%,低于其国内同业水平。
我们评估浙商银行的风险部位为适当,反映我们认为该行的资产质量将保持与国内同业相当的水平。我们同时认为,评估浙商银行的资本与收益水平较弱,充分反映了该行对公房地产业信贷敞口及表外信贷承诺的风险。截至2020年6月30日,对房地产业的商业贷款占浙商银行贷款总额的约14%,其合计表外信贷承诺对总资产的比率约为32%。这些信贷承诺可能会增长,原因在于浙商银行进一步做强旗下金融科技平台,2020年上半年其区块链应收款保兑快速增长即是证明,尽管是从较低的基数水平上增长。
我们预估截至2019年末浙商银行的不良资产占贷款总额的3.2%,我们估算的银行系统平均值为4.8%。此处所指的不良资产包括不良贷款和较大一部分关注类贷款。我们预计新冠疫情将推高该行2020年和2021年的不良资产率分别至4.9%和5.2%,大致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同业的平均水平相当。与此同时,浙商银行和大部分主要银行的报告不良贷款率可能会持续大幅低于以我们的标准测算的不良资产率。我们认为,新冠疫情下国内银行拥有更大灵活性采取宽限措施,不会将部分面临现金流压力的借款人的贷款划入不良贷款。
过去几年浙商银行的报告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截至2020年6月30日为1.4%。该行截至2020年上半年的关注类贷款比率自2018年末的1.62%上升至2.15%,与其它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当。该比率上升主要受个人消费贷和对制造业的企业贷款驱动。浙商银行将所有的逾期90天贷款认定为不良贷款,与同业和大多数银行的常规做法一致,尽管一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同业将逾期60天贷款亦划入不良贷款。
我们预计浙商银行的拨备覆盖率将保持在合理水平,将获得宽限期的贷款考虑在内,贷款损失准备约为我们计算的不良资产的56%,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同业的水平相当。截至2020年6月30日,浙商银行的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为208.8%,尽管较2019年末的220.8%下降,但依然明显高于监管要求。
我们预测未来两年浙商银行将保持平均水平的融资状况和足够的流动性。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行的报告存款占总负债的72.8%。顺应监管指导意见,2020年6月末浙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规模较2019年末水平压缩了一半。过去三年浙商银行还降低了对批发融资的依赖。截至2020年6月30日短期批发融资占该行融资基础的约17%,较2017年的37%下降,且低于大多数受评股份制商业银行。
浙商银行截至2020年6月末的流动性覆盖比率为126.89%,明显高于100%的最低监管要求。该行的广义流动资产对短期批发融资的比率从2017年的0.7倍上升至1.7倍,处于同业水平区间上端。该比率改善表明该行在流动性管理方面显著进步。
我们认为浙商银行对中国政府具有一定的系统重要性。该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同时位列国内30大商业银行行列(受制于中国人民银行更全面的压力测试)。浙商银行的规模比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小,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行占系统资产、贷款和存款的比重分别为0.7%、0.7%和0.6%。但是,我们认为,若浙商银行倒闭,将造成金融系统不稳定,对其它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政府声誉产生不利的溢出效应。浙商银行已建立起全国分支网点,主要在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城市开展业务。
我们认为,中国政府对银行业高度支持。恒丰银行和锦州银行(位列中国前三十大银行行列)陷入困境后,在政府协助下进行了资本重组。尽管政府没有为内蒙古的民营城市商业银行包商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提供支持,但我们依然认为政府很可能会采取预防性措施避免其强力支持的政府相关银行陷入类似困境。若政府是主要股东且银行具有系统重要性,则更是如此。
浙江省政府通过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2.49%)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6.99%)、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4.70%)共持有浙商银行的约24.18%的股权。
对浙商银行的评级展望稳定反映我们预期未来两年该行将保持其风险调整后资本比率、融资状况和流动性水平,以及资产质量大体与行业平均水平相当。我们还预计浙商银行在中国的银行系统内将保持一定的系统重要性。
如果浙商银行的资产质量恶化超过我们的预期,或者其信贷损失大幅增加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我们可能会下调其评级。如果获得宽限期的贷款取消延期还本付息措施,特别是该行的中小企业贷款,上述情形就可能会发生。
如果浙商银行的风险调整后资本比率弱化至持续低于3%,我们也可能会下调其评级,但发生该种情形的可能性低。
如果浙商银行的风险调整后资本比率改善至持续高于5%,同时将风险部位保持在当前水平,我们可能会上调其评级。如果该行放慢信贷增长以夯实资本充足水平,或者获得大规模资本支持其强势增长,可能会触发上述情形发生。但是,我们认为出现该种情形的可能性低。
相关研究
- Banking Industry Country Risk Assessment: China, Oct. 15, 2020
注:中文版本系根据英文版本翻译,若与原英文版本有任何分歧,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来源:标普全球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