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发电10年期美元能源转型债券,初始价T+125区域
青山发电今日(2月24日)发行Reg S、10年期、美元基准规模、高级无抵押、能源转型债券,初始价T+125区域。
澳新银行、东方汇理银行、汇丰银行(B&D)、瑞穗证券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为青山发电旗下香港龙鼓滩发电厂第二个采用联合循环燃气涡轮机 (CCGT) 发电的额外燃气发电单元的建设提供全部或部分融资/再融资,因而构成中电气候行动融资框架(“CAFF”)下的能源转型债券。
SereS的数据显示,青山发电此前已经发行过2笔美元计价能源转型债券,分别是2017年7月发行的Capco 3.25 07/25/2027,以及,2020年6月发行的Capco 2.2 06/22/2030,后者2月23日收盘 bid 在 T10+90。
青山发电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 (70%) 及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30%) 共同拥有的合营企业。
位于新界的龙鼓滩发电厂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燃气联合循环发电厂之一,电厂由中电负责营运。中电在1996年投产龙鼓滩发电厂,成为首家在香港引入天然气发电的电力公司。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Castle Peak Power Finance Company Limited
担保人:青山发电有限公司(Castle Peak Power Company Limited,“青山发电”)
担保人评级:A1 Stable / AA- Stable (穆迪/标普)
预期发行评级:A1 / AA- (穆迪/标普)
结构:高级无抵押、固定利率、能源转型债券,根据中电(CLP)的气候行动融资框架(“CAFF”)发行
格式:Reg S,根据发行人的有担保中期票据计划提取
发行规模:美元基准规模
期限:10年
初始价:T + 125区域
所得款项用途:为青山发电旗下香港龙鼓滩发电厂第二个采用联合循环燃气涡轮机 (CCGT) 发电的额外燃气发电单元的建设提供全部或部分融资/再融资,因而构成中电CAFF框架下的能源转型债券
条款:港交所上市;U.S.$200k/U.S.$1k;英国法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澳新银行、东方汇理银行、汇丰银行(B&D)、瑞穗证券
CAFF结构顾问:汇丰银行
第二方意见提供人:DNV GL
时间:今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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