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支付2笔“重组新票据”的利息,荣盛发展发起同意征求豁免违约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盛发展”或“母公司担保人”)连同其附属公司 RongChangDa Development (BVI) Limited(“发行人”)10月11日宣布,针对2笔美元票据发起同意征求,寻求持有人就建议豁免授出同意、以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和现金流管理。
相关票据是:存量本金额199,341,233美元、票息9.5%、2023年到期高级票据(XS2420457348,“2023年票据”),以及,存量本金额531,289,517美元、票息9.5%、2024年到期高级票据(XS2420457421,“2024年票据”,两者合称“票据”)。两笔票据皆为2022年3月发行的“重组新票据”,用于置换两笔2022年到期原有票据。
公司将支付同意费,每1,000美元本金额付款2.5美元(本金额的0.25%)。拟议豁免需要存量本金额至少75%的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同意征求将于伦敦时间10月25日下午4:00届满(除非发行人自行决定延期或提前终止)。
海通国际担任同意征求代理,Morrow Sodali 为资讯及制表代理。
【建议豁免】
- 就2023年票据而言,在到期日(2023年3月16日)之前,豁免因公司未能于2022年9月16日(付息日)按期付息而导致的违约事件;
- 就2024年票据而言,在2023年3月17日(2024年票据的下个付息日)之前,豁免因公司未能于2022年9月17日(付息日)按期付息而导致的违约事件;
- 豁免上述2023年票据违约和2024年票据违约导致的其他任何违约事件,撤销及废止任何相关的加速到期声明及其后果;
- 豁免每笔票据契约要求的、就逾期利息的支付宣布 special record date 的规定。
就同意征求授出同意意味着持有人同意以下安排:
- 票据的应计未付利息将于2023年3月16日(就2023票据而言)和2023年3月17日(就2024票据而言)支付给持有人;
- 在2023年3月16日(就2023年票据而言)或2023年3月17日(就2024年票据而言)之前,持有人不会行使其权利宣布任何本金、溢价(如有)及应计未付利息由于上述违约事件而立即到期应付;以及
- 在2022年9月16日(对于2023年票据)和2022年9月17日(对于2024年票据)之前一个工作日(record date)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将收到相关逾期付款。
【指示性时间表】
同意征求开始:2022年10月11日
同意征求截止:伦敦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下午4:00
宣布结果:预计为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
结算日:2022年10月28日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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