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获64.6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
华润置地(1109.HK)3月22日公告,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Dragon Rider Development Limited (一家华润置地持有其全部发行股份45%的实益权益的公司) 作为借款人 (“借款人”)、华润置地和与华润 (集团) 有限公司 (“华润集团”) 作为担保人,与特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招商永隆银行作为代理行 (“代理行”)、招商永隆银行作为担保代理行 (“担保代理行”),就上限为陆拾肆亿陆仟三佰伍拾柒万陆仟元整港币(HKD6,463,576,000)的定期贷款融资签订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融资自该融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计为期十二个月。
根据该融资协议,如果下述任一情况发生,将构成违约事件:
(i) 华润集团不再拥有借款人全部发行股本中55%的实益所有权(直接或间接);
(ii) 华润集团不再为华润置地的单一最大股东(直接或间接);
(iii) 华润集团不再拥有华润置地全部发行股本中不少于35%的实益所有权(直接或间接);
(iv) 华润集团不再对华润置地有控制权,该等控制权具体指以下权利(无论是通过股份所有权、委托、合同、代理或其他方式):
(A) 持有超过华润置地股东大会上可能投票的最高票数的50%的投票权或控制该等投票权;
(B) 任命或罢免华润置地全部或大多数的董事或其他同等级别管理人员; 或
(C) 就华润置地的经营和财务政策作出华润置地董事有义务遵守的指示。
本公告日期,华润集团为华润置地的控股股东,且华润集团拥有华润置地约59.55%的已发行股本的实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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