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国家电投永续NC3.5美元优先股定价3.45%,规模12亿美元
发行人: 国家电投优先股有限公司2号(SPIC Preferred Company No.2 Ltd.)
维好提供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tate Power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国家电投”或“母公司”)
维好提供人评级: A2 stable / A- stable / A stable(穆迪/标普/惠誉)
预期发行评级: Baa1(穆迪)
发行类型: 次级、无抵押、离岸优先股
格式: Reg S
发行规模: 12亿美元
期限: 永续NC3.5年
交割日: 2021年12月13日 (T+7)
首个重置日: 2025年6月13日
首个可赎回日: 首个重置日之前一个月,即2025年5月13日 (1-month Par Call)
票息率 (S/A, 30/360): 前3.5年为固定利息3.45%(初始票息率),此后每3年重置为“相关重设票息率”,重置公式为“彼时通行3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258.2bps初始利差 + 300bps票息上浮”
发行收益率: 3.45%
发行价: 100.00
初始利差: T3+258.2bps
基准美国国债: T 0 ¾ 11/15/24
美国国债价格 / 收益率: 99-21 / 0.868%
最高票息率: 首个重置日之前,为“初始票息率 + 300bps”;此后为“相关重设票息率 + 300bps”
票息自主递延:发行人可自主选择递延支付票息(可累积并计息),票息递延受限于dividend stopper(发行人及维好提供人层面)以及3-month look back pusher(发行人层面)
基于特定事件的票息上浮:发生 (a) 控制权变动事件 (b) 违反契约事件或 (c) 相关债务违约事件后,如果发行人选择不赎回,票息率将上浮300bps(受限于最高票息率)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首个可赎回日及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以选择按本金额的100%赎回。
提前赎回事件:下列事件发生后,优先股可由发行人选择赎回(Issuer's option),包括税务原因、会计原因、违反契约事件、相关债务违约事件、最小存量(赎回价为本金额的100%),控制权变动(首个可赎回日之前赎回价为101%、此后为100%)
集团内融资协议及融资担保:发行人计划根据集团内部融资协议将发行募集资金全部转贷给国家电投的其他离岸附属公司。集团内部融资将采取向国家电投其他离岸附属公司提供永续高级贷款的方式,到期金额将由国家电投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构成国家电投的高级无抵押责任)。各融资接受方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安排将类似于优先股项下的清算优先值和股息支付安排,而集团内融资协议下的应付金额将始终足以覆盖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并确保发行人有足够的可分配资源以履行其在优先股项下的付款义务。
所得款项用途:根据集团内部融资协议,发行优先股的全部所得款项总额将转贷给融资接受方(该协议由国家电投提供担保)。
优先股的等级: 优先股将构成发行人的直接、无抵押、次级责任
清算系统: Euroclear / Clearstream
最小面值/增量: U.S.$200k / U.S.$1k
细节: 新交所上市;适用英国法,但优先股及其附带的权利义务除外(适用开曼法律)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 美银证券、中银国际、中国工商银行 (亚洲)、农银国际、中信里昂证券
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 交银国际、星展银行、汇丰、摩根大通
B&D: 美银证券
ISIN: XS2417388175
TOE: 20:45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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