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水泥与银行订立定期及循环信贷融资协议,金额最多为2亿美元
西部水泥 (2233.HK,简称“公司”) 9月5日公告,于2019年9月5日,公司 (作为借款人) 与一间银行 (作为协调授权牵头安排人、账簿管理人及贷款人) 订立定期及循环信贷融资协议,金额最多为2亿美元。融资项下任何借款的最后还款日为协议日期起计满3年当日。
协议载有一个条件,规定于融资期限内,公司须由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张继民先生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至少30%的权益,并须维持张先生作为公司最大单一的直接或间接股东的地位。倘未有达致上述条件,贷款人于融资项下的承诺应即时取消,融贷项下的所有未偿还贷款 (连同任何应计利息) 应即时到期及应付。
于公布日期,张先生 (透过其直接全资公司盈亚投资有限公司) 实益及间接拥有西部水泥已发行股本约32.32%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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