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武汉子公司遭山东高速申请司法查封及冻结,为期3年
泛海控股(000046.SZ,简称“公司”)4月2日披露,2021年4月2日,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鄂01执786号《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事项基本情况
2019年4月,武汉公司向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申请融资20亿元。截至目前,上述融资尚未清偿完毕。
二、《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烟台山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执行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山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债权人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烟台山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现责令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自本通知书送达后即履行下列义务:(一)履行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作出的(2020)鲁济南齐鲁证执字第11号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二)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2.《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依照相关法律,裁定如下:(一)查封被执行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的不动产(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5928号);(二)查封被执行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的不动产(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4811号);(三)冻结被执行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四)查封、冻结期限为三年。
三、对公司可能的影响
双方对该项目履行存在一定争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应对处理,同时积极与山东高速沟通协商处理方案。鉴于本次事项正在进行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其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