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投控终止收购紫光集团36%股权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000938.SZ,“紫光股份”)8月9日公告,因近期内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经各方友好协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清华控股”)终止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投控”)转让其所持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紫光集团”)36%股权。2019年8月8日,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与深投控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同意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合作框架协议》将被终止,其对各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终止筹划本次股权转让后,紫光集团的原有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清华控股仍持有紫光集团51%股权,仍为紫光集团的控股股东。
此前,2018年9月4日,清华控股与苏州高铁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高新”)和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清华控股拟分别向苏州高新和海南联合转让其所持有的紫光集团30%、6%股权;同时,清华控股与苏州高新、海南联合三方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拟于股权转让交割后对紫光集团实施共同控制。
2018年10月25日,清华控股与苏州高新、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共同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日,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与深投控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清华控股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并拟约定在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清华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动或作出类似安排,达到将紫光集团纳入深投控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以实现深投控对紫光集团的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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