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境内子公司拟发15亿人民币境内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越秀地产(123.HK)7月9日公告,境内附属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二○二四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二○二四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元。
二○二四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将分为两个品种:
(i) 五年期固定票面利率的公司债券 (“品种一债券”),而发行人可选择于第三年末调整票面利率。此外,于第三年末: (a) 发行人有权赎回品种一债券; 及 (b) 品种一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发行人回售品种一债券; 及
(ii) 十年期固定票面利率的公司债券 (“品种二债券”)。
二〇二四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二○二四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信贷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AAA”信用评级。
发行人将于簿记建档后厘定品种一债券及品种二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二○二四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的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来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