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丰就2024年美元债发起现金收购要约及同意征求,收购价94%或89%
利丰有限公司(LI & FUNG LIMITED,“利丰”或“公司”)10月27日午后宣布,针对5亿美元债券 Li&Fung 4.375 10/04/2024 (ISIN: XS2059681135) 发起现金收购要约及同意征求,收购价为本金额的94%或89%。
SereS的数据显示,债券10月27日二级报价收于indic 88.5/88.85。
花旗、星展银行、MUFG、渣打银行担任交易经理及同意征求代理,Morrow Sodali 担任资讯、收购及制表代理。
【收购要约及同意征求】
根据收购要约,利丰寻求以现金购买任何及所有该笔存量票据。收购要约的购买价为:本金额的94%(早鸟)或者89%(普通),公司还将支付应计利息。提早提交截止时间在2022年11月9日(纽约时间下午5:00 / 中欧时间晚上11:00)/ 2022年11月10日(香港时间上午6:00);提交截止时间在2022年11月28日(纽约时间上午5:00 / 香港时间下午6:00 / 中欧时间上午11:00)。
同时,公司对票据发起同意征求,寻求持有人同意、以修订/加入若干条款,使公司拥有“提前赎回选择权”(Early Redemption Option),可以按特定价格(连同应计利息)悉数赎回存量票据。具体的条款修订包括:(1)选择性赎回通知期为5个工作日;(2)选择性赎回价格为本金额的89.000%(另加应计未付利息)。
持有人若根据收购要约提交其票据,即表示赞成“特别决议案”;除上述收购对价外,公司不会额外支付同意费。
持有人若仅根据同意征求在“提早提交截止日”前授出同意指示赞成“特别决议案”(且未根据收购要约提交指示),特别决议案获得通过后,“合资格持有人”以及“不合资格持有人”均可收到同意费/指示费,费率皆为本金额的5%。
收购要约投标指示以及同意征求同意指示一经授出均不可撤销。
特别决议案的通过方式有两种:(1)占本金额至少75%的持有人授出电子指示赞成特别决议案;或者(2)召开持有人会议,要求至少75%本金额的持有人参会、其中至少75%投出赞成票。
收购要约和同意征求旨在削减公司的债务。通过要约购买的票据将被注销。假设特别决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目前计划不迟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提前赎回选择权”,赎回票据的任何剩余存量本金额(即未参与收购要约的部分)。
公司预计收购要约将以内部资源拨付,包括但不限于向 Maersk Logistics & Services International A/S 出售 LF Logistics Holdings Limited 的所得款项(交易已于2022年8月完成)。
【指示性时间表】
- 交易开始:2022年10月27日
- 提早提交截止日:2022年11月9日(纽约时间下午5:00 / 中欧时间晚上11:00)/ 2022年11月10日(香港时间上午6:00)
- 早期结果公告:预计在2022年11月11日
- 修订生效日:预计为2022年11月14日
- 提早结算日:预计为2022年11月14日
- 届满期限:2022年11月28日(纽约时间上午5:00 / 香港时间下午6:00 / 中欧时间上午11:00)
- 公布结果:2022年11月29日
- 会议:2022年11月30日
- 最终结算日:2022年11月30日(若公司取得电子指示同意)
- 最终结果公布日:2022年12月1日(若公司未取得电子指示同意)
- 修订生效日:2022年12月2日(若公司未取得电子指示同意)
- 结算日:2022年12月2日(若公司未取得电子指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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