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8亿人民币自贸区离岸债券项目,东方证券(香港)为全球协调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月17日消息,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自贸区离岸债券选取全球协调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25%/年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投标报价0.25%/年
-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24%/年
项目服务期限为:自订立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期债券发行成功。
公示时间从2023年03月18日至2023年03月20日止。
SereS Deal Pipeline的资料显示,该公司是在2月23日宣布该项目的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3月16日15时30分,开标时间为3月16日15时30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将选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本次自贸区离岸债券全球协调人。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承销费率)为0.25%/年。
根据该项目,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全球协调人,负责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以最终批准发行规模为准)的自贸区离岸债券的承销工作。中标全球协调人须为招标人自贸区离岸债券过程的申报发行提供全部服务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项目需求如下:
(1)申报和发行规模:申报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贸区离岸债券(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总额度的权利),择机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期限的权利);
(3)发行时间:批文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时间的权利)。在获得主管机关对本次债券批准后,在批文有效期内安排发行,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需求和资金市场情况,建议具体的发行时间安排。
(4)服务要求:全球协调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公司顺利发行自贸区离岸债券为目的,制作申报材料,满足有关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可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中标全球协调人应组织项目服务团队,完成融资咨询、融资尽职调查、融资方案编制及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如需)等中介机构。本次发行自贸区债券过程中的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由全球协调人推荐符合发行债券要求的并经招标人确定。承销费报价不包含中介机构费用。中标人需参考本文件第五章委任协议书模板与发行人签订委任协议,经双方同意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补充,但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河源市为广东省辖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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